名称:重庆翰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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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承担.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承担。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批准后,由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负责供应。
(三)事故处理
发生里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建筑劳务作业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建筑劳务作业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建筑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通常,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地区在施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导,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督本辖区在施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3.监管本辖区在施工程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4.监督本辖区在施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包括《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同时网络审核企业的填报信息;